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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GC能赚钱吗?

2024-05-04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作者| 旭阳

来源 | 零壹智库

从ChatGPT到Sora,AIGC不仅在技术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更引领了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的变革。

AIGC的商业价值正在逐步显现。从几家上市公司的最新财报,或拟上市公司的招股书中,可窥其一斑。

出门问问,一家即将在港交所上市的人工智能企业,其2023年的AIGC解决方案收入达1.18亿元,约占总收入的四分之一,且在过去三年间实现了超过300%的年复合增长率。

“AI第一股”商汤科技,2023年生成式AI收入达到12亿元,占总收入的35%,同比增长近200%。预计在2024年,生成式AI业务将反超传统AI,占公司收入的比重增至50%左右。

在金融垂直领域,百融云创的2023年财报同样展示了AIGC的强大动力,其由AIGC驱动的BaaS业务收入达到17.9亿元,约占总收入的三分之二,同比增长38%。

科大讯飞2023年度业绩预报也显示,预计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较上年增长约7%;预计净利润6.45-7.30亿元,较上年增长15%-30%。这一增长得益于公司在大模型、核心技术和产业配套上的持续投入。

生成式AI业务的快速增长,正在改变上述公司的营收结构,为它们带来新的增长极。 01 

新的增长极

4月2日,已通过港交所聆讯的人工智能公司出门问问披露的资料显示,其2023年AIGC解决方案收入达到1.2亿元,占总收入的23.2%。而在2021—2022年,相应的收入分别为682.2万元、3985.7万元,2021—2023年复合年增长率超过300%。

智能设备曾是出门问问最为重要的一块业务,其营收在2021年占到85.0%的比例,2022—2023年逐步下滑至39.4%和32.3%。

相应地,另一块业务AI软件收入则从0.6亿元增至3.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140%,收入占比也从15.0%上升至67.7%。

在出门问问的业务划分中,AI软件业务包括AIGC解决方案和AI企业解决方案。前者虽然营收占比相对最低,但增长迅猛,在与第一大客户大众汽车的知识产权协议到期后,有望成为主要的营收来源。

再往前,3月26日,AI领军企业商汤科技发布2023年财报显示,其生成式AI收入达到12亿元,占集团总收入的35%,同比增长近200%。这是公司成立十年以来,以最快速度实现从无到有,取得10亿元以上收入的新业务。

据悉,生成式AI业务中超过70%的客户在过去12个月内是商汤的新客户,而剩下30%的存量客户的客单价也录得约50%的增速。

2023年,商汤科技明确了新的三大业务板块:生成式AI,传统AI和智能汽车。商汤预计,生成式AI业务将在2024年反超传统AI,占公司收入的比重将增至50%左右,逐步成为核心业务。

为金融机构提供精准营销和智能风控服务的百融云创,也交出了几份不错的财报。

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由AIGC驱动的BaaS业务收入达到8.12亿元,占总收入的65.3%,同比增长36%;2023年全年,对应的收入则为17.9亿元,占总收入的66.7%,同比增长38%。

科大讯飞在人工智能赛道上深耕了20多年,其AIGC布局也较早,但没有专门披露AIGC相关营收。科大讯飞声称,“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的发布对AI智能硬件销售的增长产生了显著推动作用。

业绩预报显示,科大讯飞2023年营业收入将超过200亿元,较上年增长约7%;预计净利润6.45-7.30亿元,较上年增长15%-30%。

从更广的视角来看,在AI领域持续大额投入多年,吃到生成式AI红利的百度、微软等巨头,以及“AI卖水人”英伟达,它们的业绩同样亮眼。

2023年是百度发力生成式AI的一年,其营收和利润均超预期。财报显示,百度2023年营收达1346亿元,同比增长9%;净利润287亿元,同比增长39%。

微软联合OpenAI引入生成式AI技术,智能云四季度收入258.8亿美元,同比增长20%,超过微软大盘。而得益于AI芯片需求暴增,英伟达2023年营收猛增265%,利润飙升769%。 02 

锚定业务场景

通用大模型群雄逐鹿,各大科技公司纷纷投入巨额资金以争夺市场的领导地位。它们在意的不是一城一地的得失(短期或者单项业务的盈利),而是未来的相对优势甚至赢者通吃。

这场竞争不仅仅是资本的较量,更是技术创新和业务应用的深度融合。以阿里为例,它投资了国内估值超过10亿美金的5家头部大模型创业公司,同时推出自己的“通义”系列产品,阿里电商、阿里云、钉钉等重要业务均集成了多种先进的大模型技术。

阿里没有披露与AIGC相关的业务营收或增长情况,但其部分投资以算力形式支付,即在投资协议中明确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阿里的算力,从而实现与被投公司的算力绑定。

相对而言,微软、百度和腾讯在基于AIGC的云业务或广告场景上,有明确的增量收入,或许可以提供一个参考。

微软CEO萨提亚·纳德拉透露,超过1.8万家公司正在使用Azure OpenAI服务,其中包括以前从未使用过Azure的客户。云计算产品Azure的收入增长,也有不少来自微软提供的GPT 4入口。

光大证券预计,2024—2026财年,Azure OpenAI收入将分别达到服务器产品和云服务收入的6.4%、9.8%、11.0%。

2023年Q4,百度智能云总营收84亿元,其中大模型为云业务带来约6.6亿元增量收入,这意味着约8.5%的增长率。百度还披露,其文心大模型重构后的广告系统也带来数亿元增量收入。

腾讯在2023年三季报也首次披露混元大模型为业务增收的效果——促进广告收入同比增长20%至257.2亿元。

前述几家公司中,出门问问的AIGC解决方案主要针对内容创作者,包括三大类产品:AI配音助手魔音工坊及其海外版DupDub;AI写作助手魔撰写作;AI数字人奇妙元,可提供一站式AI视频生成和虚拟直播解决方案。

出门问问官网显示,其AIGC解决方案合作品牌客户较广,包括抖音、快手、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微信读书、工商银行、京东科技、江南布衣、Oracle等公司。

商汤科技的生成式AI建立在其“日日新”大模型体系之上,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在金融、手机、医疗、汽车、地产、能源、传媒、工业制造等众多垂直行业,已与超过500家客户建立深度合作。例如,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已采用日日新大模型,以构建其“数字员工”和“数字客服”系统。

百融云创的BaaS金融云,以交付KPI的模式获得佣金收入,促成的资产交易规模再创新高。

2023年,金融行业云撮合资产交易规模531.30亿元,同比增长93%;保险行业云促成总保费规模33.30亿元,同比增长56%。

BaSS金融云并非纯粹意义上的AIGC业务,而是以决策式AI进行用户筛选、再以生成式AI的智能语音机器人等工具触达客户。基于成熟的技术和业务,百融云创近几年业务向好。

从披露的信息来看,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大厂目前的AIGC营收主要来自云计算及广告,基础设施占了大头,且体量较小。

在部分TO B场景上,AIGC商业化落地效果显著,但基本都是建立在公司先前的资源或技术之上。没有长期的投入,就不会有奇迹。 03 

“大力”出奇迹?

人工智能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大,且需要持续不断的迭代,以适应市场需求。这也是绝大多数AI企业持续多年亏损的重要原因。

以商汤科技为例,2018—2021年研发投入分别为8.5亿元、19.2亿元、24.5亿元和36.1亿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45.8%、63.3%、71.1%和76.9%,节节攀升,2022年甚至高达105.0%。

2023年上半年,商汤科技的研发费用17.8亿元,占营收比例的125%,继续走高。不过,2023年全年研发投入34.7亿元,同比下降了13.7%。

六年研发投入超过163亿元,累计亏损高达500亿元,不过近两年亏损有所收窄,均在60亿元左右。商汤AIGC的高增长建立在高投入之上,从体量上看,远未到盈利期。

再来看一下出门问问,其生成式AI业务起步也较早。2020年。出门问问开发出能够理解并生成文本的UCLAI,2023年在此基础上推出升级版“序列猴子”。后者除文本之外,还能够生成图像、3D内容和语音以及语音识别,具有利用更多数据训练及处理更复杂任务的能力。

2020—2023年,出门问问的研发开支分别为0.97亿元、0.92亿元、1.19亿元和1.55亿元,最近两年都在1亿元以上,且保持着30%左右的增幅。2023年研发投入占到营收的30%以上,但绝对数值依然很低,相对于市场上动辄数十亿的大模型训练成本,似乎不值一提。

出门问问在2022年扭亏为盈,当年经调整后的净利润为1.09亿元,2023年继续保持盈利,经调整后的净利润不足2000万元。

资金捉襟见肘,出门问问主打“小而美”策略,选择了一个相对容易变现的方向,专注于内容创作,同时为C端和B端用户提供服务。

数据显示,其付费用户及企业客户数量持续增加,已有超过900名累计注册用户和84万名累计付费用户。

不过,当前各大厂商及AIGC初创公司推出了多款免费好用的内容创作工具,用户的选择空间较大,出门问问的业务是否还能保持高速增长,需要打一个问号。

百融云创在技术上更注重于为具体业务服务,发布了多个大语言模型,包括适用于金融垂直场景的BR-LLM和适用于自动编程的BR-Coder,以及搭建大模型应用一站式开发平台Cybertron,最新的研发则瞄准低成本私有化部署的AI大模型、智能语音等B端应用。

2022年,公司的研发支出为3.7亿元,同比增长47%,占当年营收的18%;2023年研发投入继续小幅增长到3.8亿元。百融云创的研发投入规模持续提升,累计已达18亿元。 04 

展望

麦肯锡报告显示,生成式AI有望为全球经济贡献约7万亿美元的价值,而中国将贡献约2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近1/3。

IDC也预计,到2027年,全球企业用于生成式AI解决方案的投资将达到1430亿美元。

生成式AI的未来毋庸置疑,但这个市场远未爆发,B端商业化逐步落地,C端才初露端倪。

人形机器人第一股优必选副总裁钟永认为,随着机器人与大模型的融合,未来C端的需求会有所增长。

在市场真正爆发之前,AIGC能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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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团队 | 当教培涌入AIGC,距离侵权还有多远?

2024-05-02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自AIGC技术越发成熟,不仅国内各类AI大模型层出不穷,而且各种AI教培机构“异军突起”,开始了AI行业的“传道授业解惑”之旅。而在这类教学过程中,AI教培机构为了使学员更为深切地了解各类AI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窍门,常常会用该产品输出的各类成品作为范例,这之中有的范例便是基于知名IP生成的。因此,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便产生了:“在AI教培课程中使用基于知名IP生成的AIGC作品是否侵犯IP所有者的著作权呢?”飒姐团队今日文章便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分析。

01侵权行为的确认以及可能的正当化路径

确定某一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其前提在于该行为本身是一个侵权行为,在此基础上,如不存在其他免责事由或者侵权责任阻却事由,那么就能够最终确认该行为的侵权性质。因此,解答这一问题的第一步,在于判断根据IP生成AIGC作品并予以使用的这一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而对于这一步的判断,相信各位读者也并不会有疑问——对于知名IP而言,如没有经过该IP所有者或其授权人的许可,生成AIGC作品并予以展示之行为当然侵犯了IP所有者或其授权人的改编权或者复制权等著作权,因而属于一种著作权侵权行为。因此,唯一值得考虑的是,该行为能否被认定为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进而被正当化。这也是本文所讨论的核心问题。

而根据《著作权法》第24条之规定,此种情况下可能的正当化路径有三,即可能属于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02侵权行为的正当化分析

1、路径一:个人使用型合理使用

对于题述行为是否构成个人使用型合理使用,关键在于“个人目的”的判断,即是否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之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而这种“个人目的”的体现不仅仅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之目的,而且在于行为人客观上仅仅在家庭或者极为有限的范围内为个人目的而进行复制。换言之,就个人使用型合理使用而言,这种“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必须被局限于一定范围内、不面向社会公众,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7.10条明确规定“被告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他人提供作品,其提出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抗辩,不予支持。”

因此,基于前述论述和规定,由于题述行为系在网上教培过程中作出,该行为当然属于“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他人提供作品”之情况,故而无法以该行为属于个人使用型合理使用进行正当化。

2、路径二:适当引用型合理使用

对于适当引用型合理使用的构成,我国1991年出台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已废止)第27条明确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引用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二)所引用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三)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在此基础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作出的判决中明确指出除前述要求外,“还应该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中关于应当指明作者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精神。”

尽管目前该实施条例已经废止,且2002年后《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删去了有关规定,但关于适当引用型合理使用的构成仍然有可参照之处。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7.11条便指出,判断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属于适当引用的合理使用,一般考虑如下因素:(1)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经发表;(2)引用目的是否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3)被引用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4)引用行为是否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损害其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依据该指南所规定的因素进行判断:(1)题述行为所引用的作品通常系根据知名IP进行改编而成,原作品已经发表;(2)引用该作品的目的通常在于说明AI产品的使用方式以及展示其效果,因此属于“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3)被引用的内容在整个AI教培课程中通常只占一小部分,大部分内容仍然是对AI产品的介绍和教学,因此比例适当;(4)引用该作品之行为的目的在于教学,其并不存在替代原作品、原IP的可能性,也不会损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因此,根据指南的判断要素,在“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的前提下,通常情况下,题述行为有构成适当引用型合理使用的较大可能性。

3、路径三:为教学或科研目的使用作品型合理使用

对于此类合理使用的类型,其“教学或科研目的”的要求强调了主观上的“非营利性”,且其明确限制了使用人的身份和使用场合,即必须“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且必须“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相较于此,AI教培机构售卖课程当然具有盈利目的,且实际上针对的是社会公众,并没有对使用人员的身份进行限制,因此,可以判断出,题述行为并不属于此种类型的合理使用。

对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权案件审理指南》第7.12条亦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教育培训中翻译或者复制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被告主张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的,不予支持。”

03写在最后

尽管本文的初步结论是“在AI教培课程中使用基于知名IP生成的AIGC作品因构成适当引用型合理使用而没有侵犯IP所有者的著作权”,但是细心的读者想必已经发现了,前面的论述中都使用了“通常”这一限定词,且要求必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换言之,如果在AI教培课程中,行为人没有“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或者干脆使用了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或者具有其他因素,那么该行为就仍然应当被认为侵犯了相关权利人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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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团队 | 某音整治AI创作,AI虚拟人主播路在何方?

2024-04-30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3月27日,某音安全中心发布了《关于不当利用AI生成虚拟人物的治理公告》,旨在进一步对其平台内使用AI技术的生成物,尤其是以AI生成的虚拟人物作为主播进行短视频和直播内容创作的管理。鉴于本次发布的公告中采用了严厉程度远超以往的措辞,该公告发布后,引发了业内不少朋友对AI虚拟人主播在自媒体平台应用前景的担忧。那么,本次具有代表性的平台规则发布对AIGC的发展究竟是福是祸?新“禁区”的划定对于AI虚拟人主播未来应用又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01AI生成虚拟人物主播,商机与风险并存

相较于早期通过实时动作捕捉,由“中之人”进行扮演的“套皮虚拟主播”,现阶段借助AI动画生成和语音合成技术,以AI虚拟人为主角的“AI虚拟主播”似乎在扩张势头上已有了前辈难以匹敌之勇。虽然目前该类技术在长视频生成和实时交互等方面仍存在较大迭代进步的空间,但在短视频和直播带货行业,由于播出内容和需求的场景相对固定,使用AI制作讨好市场特定群体需求的专属形象,并根据设置的提示词自动生成一定时间的语音及视频内容,这种成本更为低廉的内容生产方案越来越受到创作者的青睐。较劳动成本日渐高昂、直播工时相对固定且主播形象塑造困难,稍不注意就会“塌房”的传统真人直播,AI虚拟主播已体现出了相当程度的先天优势。尤其是在疫情时代后,电商平台直播带货与自媒体引流的市场需求不断攀升,产生了巨大的商机。许多自媒体平台本身也提供,甚至可以说是鼓励更多用户使用AIGC的便捷方式增加内容创作量。以我们今天的主角——某音为例,其虽并不提供直接的AI虚拟人物生成服务,但也早已上线了具备“AI图生图”和“AI生成视频”综合功能的创作模块。可见,即使是刚刚在规范问题上重踩了一脚刹车的某音,也绝不可能有将AI创作“一禁了之”的想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由于AIGC技术极大降低了内容创作者的入门门槛,使曾经属于“艺术”领域的创作向着“技术”领域的机械操作转移,大量技术水平与合规意识良莠不齐的创作者怀着拥抱这一商机的心理参与其中,也的确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法律与合规风险。首当其冲的即是应用AI技术进行欺诈所引发的法律和社会问题。根据相关安全报告,2023年度基于AI的深度伪造欺诈案件增长率高达3000%,惊人的增长趋势背后,是不当使用AI所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同时,由于AI生成虚拟人物以文字、图像、声音等多项AIGC为技术基础,其亦始终难以完全摆脱当前AIGC领域在角色设计、背景音乐、直播文案等方面所可能存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问题。此外,虚拟人物的形象对他人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也存在潜在的侵权风险;将AIGC用于诱导性的产品宣传还可能引发的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危害等。可以说,AI虚拟人主播等技术在短视频和直播带货领域中的应用,此刻处在的是庞大机遇与巨大风险相叠加的状态。

02从某音说起,AI生成虚拟主播的合规要点分析

因此,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作为行业先行者之一的某音平台,为什么在AI创作的合规管理上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了。实际上在AI虚拟主播这一方面,某音已经不是第一次给大家“泼冷水”了。早在2023年5月9日,其就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首次明确了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和衍生的虚拟人直播在平台内的行为规范,并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制定了基于其平台规则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水印与元数据规范》,对包括显著标识、避免混淆等要求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而某音平台的此次“禁令”主要针对的是在其平台上“屡禁不止”且呈扩大趋势的“使用AI生成虚拟人物发布违背科学常识、弄虚作假、造谣传谣的内容”的行为。具体而言提到了三种典型的情况:其一,是生成虚假外国人形象,以境外虚假人设,消费爱国心理、博取关注的行为。其二,是生成俊男美女虚假形象,骗取互动,或发布情感诱导等表达虚假情感的内容,将用户导流至私人交友聊天工具,甚至进行诈骗的行为。其三,是生成精英人士虚假人设,发布心灵鸡汤、财商、伪国学、厚黑学、伪成功学等不良内容,低质吸粉,甚至引流到站外以卖课、入群等方式获利的行为。可以看出,上述情形均以利用AI生成的某一类虚拟人物形象,针对具有情感需求的特定社会群体,开展低质吸粉、骗取流量,甚至引流诈骗的违规违法活动。此类活动中,AI虚拟人物本身并非用于直接欺骗,其是作为迎合特定群体喜好的引流媒介,充当后续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预备阶段”,具有相当程度的隐蔽性。因此,某音所禁止和限制的并非平台用户进行以AI虚拟主播为内容的创作,而是希望通过自身的合规构建,与其用户一道,尽可能控制相关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风险。将这一行为单纯看作对用户使用AI创作的限制,多少是有点儿冤枉某音平台的意思,毕竟根本目标仍是规范可能存在风险的违规行为,用合规手段促进相关领域更好发展。

03用户or平台,AI虚拟主播合规是谁的责任?

某音平台之所以这样做,也是在履行其作为互联网服务平台,同时也是AI生成内容提供和传播者的责任。当前,我国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管理规范大多倾向于规定平台的责任。如在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中,对生成式AI的检验和评估责任,都主要针对相关服务的提供者。再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中对服务提供者的“避风港原则”所做的限制,要求其发现违法行为后立即进行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五条中要求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以促进其对违规内容的及时处理。从此次某音所发布的公告中,也可看出其对相关规范的重申,在相对严厉的措辞之下,字里行间中,实际都透露出希望用户配合工作,共同监督,积极举报不当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情况。而在当前,平台与用户在AI生成内容管理上的结合点,实际主要集中于其重审规范中的第一条,即对于AI生成内容的“显著标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内容标识方法》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包括某音在内,大多数提供或接受AI生成物的自媒体平台,都对其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标识方法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某音官方目前采取的仍是由用户配合申报AI创作内容,并由平台添加相关提示文字的方式,这种模式在发布较为逼真的AI虚拟人内容时,除非创作者自行在文案中添加“虚拟偶像/虚拟人”等标签,否则在执行度上是存在缺陷的。本次公告中虽然对违规用户的处罚措施进行了较为严厉的重申,但限于当前的处理模式,更像是希望在用户和平台间进一步达成某种先礼后兵的默契。虽然以平台规则的构建,配合检测算法等技术手段,看似已经是当前相关服务提供者能够采取合规手段的最优解,但这种措施在这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时代,其有效性仍有待实践的检验。需注意的是,虚拟人物形象从来不能成为其创作者责任的“挡箭牌”,AI创作合规的构建确实也并非是平台方的一厢情愿。在本次某音的公告中,最为凸显其规范严厉程度与平台治理决心的,即在罗列了典型违规行为后,“半摊牌”似的表示其会针对违规使用AI生成虚拟人物的行为,进行下架视频、封禁账号等内部处罚。同时,对已掌握的部分黑产团伙不当使用AI生成虚拟人物用于犯罪的线索,将采取报警打击的行为。诚然,上文提到的这种“默契”或许在用户与平台间也应当是客观存在的。进行违规的创作行为的创作者所要承担的当然不仅限于平台规则的处罚,视其严重程度亦有可能承担其他的法律后果,甚至是刑事责任。

04写在最后

我们总是在与大家强调,对新技术、新领域的规范并不一定会有阻碍发展的结果。“禁令”的颁布,往往也有其通过合规促进发展的一面。毕竟,只有行得正,才能走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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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be宣布将推出AI图像生成工具

2024-04-23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4月23日报道。在 Photoshop 中添加基于人工智能(AI)的生成功能近一年后,本周二(4月23日),Adobe公司宣布,计划在2024年第四季度为其旗舰产品Photoshop,集成一款全功能AI图像生成工具,以应对来自OpenAI和Stability AI等公司的竞争压力。这些企业通过其基于文本提示生成图像的服务,正迅速占领市场份额。

Adobe的这款AI图像生成系统名为“Firefly”,该系统最初于约一年前推出,可以帮助用户添加、扩展或删除图像的特定部分。据路透社报道,在周二于伦敦举行的行业会议上,Adobe透露,全新的AI系统“Firefly Image 3”将支持完整的图像生成功能,预计将在2024年晚些时候推出。

Adobe表示,该系统是为了提升用户的工作效率。Adobe数字媒体首席技术官Ely Greenfield举例说明,设计师可以在纸上草拟一个场景,然后通过手机拍照上传至Photoshop,由软件生成具有多种风格特征的完整图像。Greenfield强调,这一功能将极大地简化设计流程,提高效率。

Firefly将使用公司合法授权的数据进行训练,以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会面临侵权的风险。与训练数据来源不明确、可能引发版权争议的AI模型相比,Firefly在商业使用上具有更高的安全性。

同时,为了防止该系统可能被用于制造虚假信息,Adobe宣布,所有通过Photoshop中的生成式AI工具创建的图像将自动嵌入不可篡改的“内容凭证”。这些凭证相当于图像的数字“营养标签”,明确指出图像是利用AI技术生成的,并将这一信息记录在文件的元数据中。

尽管如此,Adobe也指出,这些“内容凭证”并不构成防止图像滥用的绝对防线。目前仍然存在多种技术手段。可以绕过或移除元数据和水印,从而可能隐藏或篡改图像的真实来源和生成方式。

Adobe公司表示,Photoshop的AI辅助功能已经推动了其订阅用户数量增长了30%。Adobe目前已经开始向部分用户开放该软件的测试版,但尚未公布其对所有用户的正式开放时间。

Adobe公司在将AI技术融入其产品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在上一年度的Adobe Max大会上,Adobe展示了Photoshop的一系列AI功能。此外,Adobe的Firefly系统也已经在Illustrator软件中得到应用,用于对矢量图形进行智能重新着色。Adobe还宣布了将Firefly技术整合到Adobe Express的计划,Adobe Express是一个云端设计平台,与Canva等在线设计服务平台竞争,但目前尚未公布具体的整合时间表。

Adobe并非唯一一家在其产品中融入生成式AI的公司。在过去一年中,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创业公司,都通过AI技术对它们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升级。谷歌和微软就分别为它们的摇钱树产品——搜索引擎和Office办公软件潜入了AIGC。最近,Meta也开始在其社交平台Facebook、Messenger、WhatsApp和Instagram中部署自己的AI聊天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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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团队 | 情理VS法理——AI复活亲人这门生意到底怎么做?

2024-04-20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又到一年清明时节,缅怀故人、寄托哀思是中华民俗的传统文化。然而今年清明的祭奠活动却与往年有了些许区别,不少电商平台的商家开始上架一项名为“AI复活亲人”的全新业务。按照某店铺的描述,用户只需要提供一张思念亲人的照片,支付数十元不等的价格,便可获得一段基于该照片生成的动画视频。而有些店铺更是推出了“AI复活亲人”的套餐服务,其价位从几十元的简单“AI配音”,到数百元的“逝者音频克隆”,再到数千元的顶配“实时文字语音互动”,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各种客制化的升级。在某电商平台上,提供该项服务的不少店铺已于上架后卖出了上千份的不错销量。在往期的专栏中,飒姐团队已经和各位多次探讨过关于“AI复活数字人”的伦理与合规问题,而在清明节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面对普遍存在的市场需求,逝者的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应当如何予以保护?人们的情感需要与AI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之间又该如何找寻平衡点?本期,就让飒姐团队和大家继续聊聊。

01存在即合理?再谈“AI复活亲人”的法律问题

在“商汤科技‘AI复活’其已故创始人”及“某企业‘复活’旗下男星用于宣传”等事件中,我们已经聊过了数字人技术作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领域热门应用,在“复活”逝者时可能遭遇的伦理与合规挑战。在社会伦理是否应当容许用AI“复活”逝者的问题上,除了科技伦理界少数较为激进的声音外;大多数论者在一定范围内仍可达成共识,认为在获得亲人许可或有亲人直接参与,并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前提下,用于实现情感链接目标的“复活”可以获得包容。在法律合规的层面上,以往,我们对于数字人的关注往往放在对主体肖像权或隐私权的保护上。但除了上述权利外,能够用于识别死者身份的图像和声音信息,显然也属于死者个人信息的范畴。更有甚者,在客户购买上述“AI复活”的增值服务时,其需要进一步向卖家提供死者生前的影像记录、生活习惯,甚至其他生理性识别信息等。这毫无疑问已经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和违规处理的法律风险。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他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均需获得权利主体基于知情和自愿的明确同意。那么,死者的这些个人信息是否也应受到同样的保护?近亲属有没有权利代替死者进行同意呢?

02
逝者的个人信息也受保护,用于缅怀亲人的“AI复活”也会侵权?

根据我国《个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可见,法律对死者的个人信息也同样做出了保护性的规定。在死者生前没有特殊安排的情况下,其去世后,仅能由其近亲属于“为了自身合法、正当利益”的范围内有限度地使用其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擅自使用死者的个人信息,或近亲属将死者个人信息用于追求违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均会对死者的个人信息权益造成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侵害死者相关权益的行为,其配偶、子女、父母或没有上述亲属时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也可根据《个保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由相关公益诉权主体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因此,盲目将去世亲人的个人信息交给平台商家用于“AI复活”,真的有可能会无意中弄巧成拙,侵害到至亲的相关个人信息权益。

03
当情理与法理冲突,如何寻找技术与法律的“平衡点”

那么,难道我们就因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而陷入两难,放弃与“AI复活的亲人再见一面”的机会了吗?实际上,还是不需要如此悲观。对此,我们可以从死者近亲属以及被授权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对于死者的近亲属而言,《个保法》第四十九条在保护死者利益时采用了赋权模式,而非《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侵权保护模式,这意味着《个保法》在个人信息保护层面赋予了死者近亲属一种可以积极行使权利。同时,考虑到当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第四十九条对于近亲属行使权力的方式,也采取了开放式的表述。单纯以缅怀亲人为目的的行为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也并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因此,在以“合法、正当”为原则的范围内,虽然《个保法》没有对相关行为进行明确的列举,但其依然存在被该条款解释所包容的可能。而对于被授权的信息处理者,也就是提供“AI复活”服务的商家和平台。与其达成“AI复活”服务合同,并授权其处理死者个人信息的,均是死者的近亲属。某种意义上,在此过程中死者的个人信息“利益”的保护是依附在《个保法》第四十九条赋予其近亲属的“权利”之上的。因此,基于死者近亲属权利基础的存在,商家和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不会因为死者人格权的消灭而降低。其仍应严格遵守《个保法》第五章所规定的相关义务,按照死者近亲属同意的范围使用死者的个人信息,在处理过程中避免死者个人信息的泄露、篡改和丢失,并在完成信息处理任务后及时予以删除。对于涉及到“未成年人死者”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者还应注意采取单独同意等特殊保护。

04
写在最后

对于数字人这一AIGC的全新领域,飒姐团队在相关问题上还是持较为乐观的观点。法理与情理之间从来都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绝对矛盾,当社会大众普遍存在相关的情感需求,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鲜明的反对就显得并没有什么必要了。而对于想要抓住“AI复活”这一商机的企业老友,深入学习《个保法》等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加强企业自身的合规建设,永远是你们应对风险最有力的武器。

以上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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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a推出Llama 3模型及图像生成器

2024-04-19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4月19日报道。周四(4月18日),Meta宣布推出最新的大型语言模型Llama 3的早期版本,以及一款能够根据用户输入实时更新图片的图像生成器。Meta计划将这些新模型集成到其虚拟助手Meta AI中,并在Facebook、进行Instagram、WhatsApp和Messenger等应用程序进行宣传。

Meta AI为Llama3设置了一个登录页面以吸引用户体验AI功能,包括参与90年代的音乐问答游戏、提供家庭作业方面的帮助,以及绘制纽约市天际线等图片。Meta公司还宣称,在推理、编码和创意写作等方面,其Meta AI的性能已经超越了竞争对手,如Alphabet(谷歌的母公司)和法国的初创公司Mistral AI。

Meta公司投入了大量资金来升级和改造其计算基础设施,以支持生成式AI产品所需的大规模数据处理和复杂计算任务。为了更高效地开发和推广生成式AI产品,Meta将团队进行了整合,以便于跨部门协作和资源共享。同时,Meta选择公开发布其Llama语言模型。这意味着,其他开发者可以免费使用Llama模型来开发人工智能应用程序,这可能会吸引更多的开发者使用其技术,从而在市场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Meta首席产品官Chris Cox在接受采访时表示,Llama 3模型已配备新的计算机编码功能,并在训练中融合了图像和文本,尽管目前该模型仅能输出文本。他透露,后续版本将提供更高级的推理功能,如制定更长的多步骤计划,并在未来几个月发布的版本中实现“多模态”功能,即同时生成文本和图像。

Cox强调,Meta AI的最终目标是帮助用户解决问题,简化生活,无论是与企业互动、写作还是规划旅行。他还提到,Llama 3的训练中包含图像将增强Ray-Ban Meta智能眼镜的功能,这款产品由Essilor Luxoticca制造,使Meta AI能够识别佩戴者视野中的物体并回答相关问题。此外,Meta公司还宣布与谷歌合作,将实时搜索结果整合到助手的响应中。

在Meta公司进行的这次产品更新之后,Meta AI将会被推向美国以外的更多市场,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尼日利亚和巴基斯坦等国家。然而,对于欧洲市场,由于该地区的隐私保护规则相对更为严格,Meta还在谨慎地探索合适的市场进入策略。这可能涉及到对产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其符合欧洲的隐私法规和用户数据保护要求。例如,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个人数据的处理设定了严格的标准,任何在欧洲运营的公司都需要遵守这些规定。

此外,Meta首席执行官扎克伯格提到了Llama 3的两个较小版本(参数数量较少的版本)在性能基准测试中的表现。性能基准测试是一种评估AI模型性能的方法,通常通过特定的测试集和评价标准来进行。他说,这两个较小版本的模型在这些测试中的得分,高于其他可用的免费模型。

扎克伯格还提到了Llama 3的最大版本,这个版本拥有4000亿个参数,目前正在训练中。更多的参数通常意味着模型可以捕捉更复杂的信息,但同时也需要更多的数据和计算资源。这不仅是技术上的挑战,也可能涉及到数据收集、处理和存储的成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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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豪掷15亿美元投资阿联酋AI领军者G42

2024-04-17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4月17日报道。微软(Microsoft)宣布将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人工智能(AI)领军企业G42投资15亿美元,作为协议的重要一环,微软总裁Brad Smith将加入G42的董事会,而G42将利用微软的Azure云平台,为其AI应用程序提供运行环境。

G42是阿联酋AI领域的佼佼者,业务范围广泛,涉及云计算、无人驾驶汽车等多个前沿领域。其背后的强大支持来自阿联酋国家安全顾问Sheikh Tahnoon bin Zayed Al Nahyan庞大的商业帝国。

Smith与G42首席执行官肖鹏均表示,此次合作是对两家公司现有合作伙伴关系的深化和拓展,也是在与阿联酋和美国政府充分协商后达成的共识。Smith进一步指出,微软在推进这一进程中得到了美国政府的鼓励。

Smith表示,随着合作的深入,微软将考虑在G42的数据中心托管部分自身应用程序。肖鹏拒绝透露具体的财务条款和G42在微软云服务上的预计投入,但他强调,此次投资使微软获得了G42的少数股权,为双方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微软与G42还计划设立一个10亿美元的开发者基金,以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在本次投资之前,微软和G42就已经合作推出了主权云产品,即为了满足特定地区或国家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需求而设计的云计算服务。同时,微软还在其Azure AI Cloud平台上推出了G42开发的Jais阿拉伯语大型语言模型。

尽管社会上存在AI可能取代人类的声音,微软公司却持有不同的观点。微软坚信,AI不仅不会取代员工,反而会使他们的工作效率变得更高,其呼吁企业和员工共同适应和拥抱这一技术。

据Fortune报道,微软CEO萨蒂亚·纳德拉认为AI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其引用了微软在2023年发布的报告,报告中说明了AI会如何重塑微软业务,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三个方面分别是利用AI处理非生产性工作,缓解员工倦怠情绪,以及掌握与AI协同工作的技能。为了充分利用AI的优势,员工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AI能力”,包括学习如何与AI系统有效互动、编写有效的提示以及识别AI偏见等技能。

为此,微软还曾举办过专门的人工智能活动。微软会在活动中展示其新研发的AI技术,微软计划通过集成类似于ChatGPT的AI技术,来改变其Office生产力应用程序(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的功能和使用体验。

而在国内,北京金山办公软件旗下的WPS office也开始布局AI。WPS推出了具备大语言模型能力的生成式AI应用,暂定代号为“WPS AI”。与微软提出的想法类似,WPS也将智能功能融入了WPS的表格、文字、演示和PDF四大组件中。用户可以在桌面电脑和移动设备上使用这些功能,实现诸如扩写、缩写、总结、生成公式等任务,从而提高文档处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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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斯克推出多模态人工智能模型Grok

2024-04-15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4月15日报道。4月12日,由埃隆·马斯克创立的xAI推出了一个新的人工智能模型——Grok-1.5V。这个模型是一个多模态人工智能模型,能够处理文本以及视觉信息,包括文档、图表、屏幕截图和照片。

Grok-1.5V的前身,Grok,自2023年11月发布以来,主要服务于X Premium Plus账户的订阅者。马斯克还透露,特斯拉计划在其车辆中集成Grok的轻量级本机版本,以提升用户体验。

Grok的设计灵感源自于科幻作品《银河系漫游指南》,其目标是回答所有问题。软件提供“有趣”和“常规”两种模式,其中“有趣”模式更具叛逆性和幽默感,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交互体验。

目前Grok-1.5V尚未公开发布,xAI称将很快向早期测试者和现有Grok用户推出。在官方公告中,xAI展示了Grok-1.5V的多样应用场景。

首先,Grok可以解决专业领域的问题,用户可以向它展示一张流程图照片,并要求Grok将其翻译成Python代码;又或是提出一个问题,要求Grok编写Python代码来解决它。在日常生活中,Grok的应用同样广泛而实用。用户仅需上传食品的配料表,Grok便能迅速计算出其卡路里含量。又或是将出现破洞的甲板拍照上传,获取是否需要更换的建议。另外,Grok还具有“想像”的功能。用户可以上传儿童的简笔画,并要求Grok根据它写一个睡前故事。对于网络上的流行文化或热门梗,Grok也能提供详尽的解释。

除了推出Grok-1.5V之外,该公司还发布了名为RealWorldQA的基准数据集。这一基准测试打造了一系列模拟真实生活场景的案例,尽管这些案例对人类而言可能轻而易举,如比较家居用品的尺寸、解读交通标志或判断停车空间等,但对于人工智能模型而言,它们却构成了巨大的挑战。

xAI希望通过这些贴近实际问题的测试,推动模型在现实世界应用中的精确度和实用性的提高。xAI表示,在使用RealWorldQA进行的对比测试中,Grok-1.5V超越了OpenAI的GPT-4V和Google Gemini Pro 1.5。

Grok-1.5V的推出,标志着xAI在实现其使命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马斯克对于AI技术的发展始终抱有审慎的态度,强调其应以服务人类社会为最终目标。2023年7月,马斯克正式宣布了人工智能公司xAI的创立,同年12月,该公司正式在内华达州注册,马斯克明确表示,xAI为非盈利性质的企业。

马斯克一直对AI可能给人类文明带来的风险保持高度警惕。xAI的网站主页上鲜明地标注着公司的使命:“增进人类对宇宙的理解”。最近,马斯克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在没有掌握至少四分之一的投票控制权的情况下,特斯拉在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领域的研发让他感到不安。而在一个月前(2月29日),马斯克对OpenAI及其首席执行官奥特曼等人提起了诉讼,他指责奥特曼背离了初衷,将原本应该造福人类的技术变成了个人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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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团队 | 利用去世男星制作数字人,伦理与合规困境大讨论

2024-04-14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01数字人“复活”离世演员引发“风暴”

在商汤科技2024年年会上,已经去世的商汤科技创始人汤晓鸥以数字人的形式现身,据透露商汤科技数字人团队利用汤晓鸥的历史视频数据训练了数字人,当然,商汤科技创设汤晓鸥数字人之前已经获得了汤晓鸥亲友的许可,甚至数字人在商汤科技年会上的发言,也是商汤数字人团队与汤晓鸥亲友共同拟定的。但近期有几则数字人新闻却出现了完全不同的情景,几天前一则我国某离世男演员被AI“复活”,某数字人企业利用该男星生前的营销资料做成AI数字人并发布相关视频,引发该男星父亲不满的新闻冲上热搜,视频中除了该离世男星外,还有多名已经离世的演员又一次“出现”,“复活”的明星们在视频里与观众打招呼,说着“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离开”“我永远会陪着你们”等台词。该“复活”视频经网络发酵后引发巨量探讨,针对自己离世的儿子被“复活”成AI数字人一事,该离世男星的父亲公开表示自己对在网上传播开来的“儿子被复活”的影响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适,希望对方尽快下架。“他(AI数字人企业)未经我们同意用我离世的儿子做视频,这是在揭伤疤。”另一位离世男星的亲属也表示强烈谴责并抵制利用离世演员肖像制作数字人炒作的行为,若不立即停止侵权行动,家人会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权。

02数字人引发的科技伦理问题

数字人显然已经成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领域一个热门应用,飒姐团队早在2022年末就发布了《数字人法律合规报告》,随着近两年大模型技术、深度合成技术的发展,AI数字人愈发逼真,其商业前景愈发明朗。当然,无论是AIGC从业者还是科学界都明确知道AI数字人不可能(至少近百年内)做到真正延续逝去的生命。实际上,所谓“血肉苦弱、机械飞升”的理念和国内某著名科幻电影中表现的“数字生命”离我们还很远很远。换句话说,利用数字人延续人类的生命,道路还很长,但是数字人引发的业务合规问题和科技伦理问题却离我们很近。在讨论数字人的业务合规问题之前,飒姐团队先带各位老友厘清数字人引发的伦理问题,毕竟当伦理争议解决清楚,那么剩下的合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就目前数字人业务实际来看,近期的伦理热点很直接——商家利用逝者的形象制作数字人,是否违反科技伦理?飒姐团队在文章开头提到的两个案例直接提供了两个不同的答案——在商汤科技的案例中,商汤科技数字人团队在制作汤晓鸥数字人的行为得到了汤晓鸥亲人的许可,亲人甚至也参与到了汤晓鸥数字人的制作之中,也正因如此商汤科技的行为并未引起太多争议,最终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利用离世演员制作数字人的新闻中就出现了伦理争议——在没有亲人许可的情况下利用逝者形象制作数字人显然有悖于科技伦理。当然,目前科技伦理界也有激进的声音认为即使获得了亲人的许可,也不应利用逝者的形象制作数字人,因为一开始惟妙惟肖的数字人或许可以给逝者亲人极大的慰藉,但就目前的科技发展水平来看,距离真正实现“数字生命”,“复活”离世亲人还有近乎百年的路要走,现在的数字人只能给逝者亲人带来虚假的感情链接,让亲人逃避现实,反而无助于让逝者亲属从悲痛中真正走出来。因此无论如何都不能利用逝者的形象制作数字人,否则即违反伦理。飒姐团队在利用逝者制作数字人的问题上还是持较为开放的态度,法律是底线,换言之除非法律禁止一切情形下利用逝者形象制作数字人,否则当获得逝者亲人许可的时候,一般情形下利用逝者形象制作数字人不应看做是违反科技伦理之举动。

03利用逝者制作数字人引发的合规问题

许多自媒体在报道利用逝者肖像制作数字人时都提出过“显然侵犯了逝者的肖像权”这一说法,但实际上民法领域的一大共识就是“死者无权利”,“逝者的肖像权”这一提法显然不符合民法理论,但“死者无权利”并不等于死者的人格利益不受保护。以我国《民法典》规定的肖像权为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换言之,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的时间是“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也正因如此,死者显然不享有民事权利,不享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的肖像权。但是,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换言之,死者虽然没有肖像权等民事权利,但其肖像、姓名等人格利益依然受到保护。如果被侵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均有权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也正因如此,在利用逝者的肖像制作虚拟数字人时,相关从业者务必获得逝者配偶、子女、父母的书面许可,以防止侵害死者的人格利益,做到相应的业务合规。

04写在最后

数字人是一项全新的产业,其合规要点众多,在对象是自然人时,不仅涉及肖像权等人格权的侵权审查,还涉及到相关的知识产权合规、内容合规等诸多事项。在对象是逝者时,最大的合规要点就是死者人格利益侵权审查等情形。飒姐团队在此提醒各位数字人从业者,务必做到自身业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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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云大规模降价 力挺AI增长

2024-04-09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4月9日报道。周一(4月9日),阿里云在春季发布会虚拟峰会上宣布了多项重大举措,其中包括针对国际客户的大规模降价,以及一系列新服务的推出,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在全球云计算市场的地位。

阿里云在云基础设施服务领域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是中国最大的云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服务于中国80%的科技公司。近年来,阿里云国际业务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面临着局势和芯片供应短缺的双重挑战。公司董事长蔡崇信在近期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对英伟达先进芯片出口的限制,已对阿里云业务及高端计算服务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应对这一局面,在最新一轮降价中,针对国际客户使用的中国以外数据中心的五类核心公共云产品,阿里云进行了价格调整,包括计算、存储、网络、数据库和大数据等,最高降幅高达59%,平均降幅达到23%,降价措施已于周一的春季发布会上宣布并立即生效。

此次降价优惠与2024年早些时候其向中国客户提供的优惠类似,其中弹性计算服务享受30%至59%的折扣;在对象存储服务(OSS)方面,资源计划(阿里巴巴长期协议的名称)的折扣更加具体。例如一年500GB套餐的价格从原来的63美元降至了16.99美元。MaxCompute、Hologres、DataWorks以及Realtime等核心大数据产品也在此次降价范围内

阿里云还大幅提升了免费数据传输限额,从原先的20GB增加至200GB,这一调整涵盖了云内移动的数据,而不仅仅指出口限额。这意味着用户在阿里云平台上进行云内数据移动时,可以享受更多的免费数据传输量,而不需要担心超出限额后产生的额外费用。这对于需要频繁进行数据传输或迁移的用户来说,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政策。

除了降价措施,阿里云还在会上宣布了一系列协助客户开发人工智能的产品。其中包括一个管理跨模型架构和云的大型语言模型(LLM)集成和操作的服务,以及一个用于高性能计算任务的AI计算平台PAI-灵君智能计算服务,专门支持基础模型训练和推理等工作。企业可以利用阿里云提供的AI计算平台来加速大规模的训练过程,从而减少LLM训练所需的时间和资源。

阿里云声称,这些产品为企业提供了AI开发全流程的帮助,目前已在新加坡推出。其单个训练集群支持高达10万张卡,最小延迟仅为1.5微秒,最大吞吐量高达20TB。同时,阿里云还推出了一款能源专家人工智能产品,能够计算碳足迹并监控和预测能源消耗。

这些新服务将运行在第八代弹性计算服务(ECS)上,阿里云声称该服务的单位计算能力提高了60%。以前需要10分钟完成的工作,现在可能只需要6分钟就能完成。

该公司还表示,升级后的eRDMA网络(一种高速网络通信技术,允许计算机直接访问远程内存,减少数据传输的延迟)在某些情况下将延迟降至8微秒,几乎是实时传输。而NVMe SSD(一种新型的固态硬盘,与传统的硬盘相比,读写速度更快)的使用则进一步将IO延迟减少了15%至20%,这意味着无论是读取还是写入数据,都会更快。这对于数据库、大型文件存储等应用非常有益,可以提高整体系统的响应速度。当然,这些改进措施是否足以吸引更多用户,仍有待市场观察。

阿里云智能国际业务总裁Selina Yuan在会上表示,本次实施降价主要有两个目标:一是为了奖励那些长期订阅他们服务的客户,给予他们更大幅度的折扣;二是为了确保企业在规划人工智能应用时,能够有一个稳定的云服务平台作为基础,从而能够更好地制定他们的长期战略。

事实上,阿里云在价格策略上一直保持着积极的姿态。2023年5月,该公司曾将中国的一些核心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下调了50%,而2024年2月更是针对中国客户推出了高达55%的折扣活动,创下了公司历史上的最大折扣幅度。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云仍面临着激烈的全球竞争。根据市场分析公司Canalys的数据,阿里云在全球云计算市场的份额仍落后于其美国竞争对手,如亚马逊网页服务、微软Azure和谷歌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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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3.5版本现无需账户即可使用

2024-04-02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4月2日报道。周一(4月2日),OpenAI在官方平台上发布公告,自即日起,用户无需注册账户即可畅享ChatGPT服务。此次调整仅针对ChatGPT,其他如DALL-E 3等OpenAI高端产品,仍维持原有的付费及账户注册机制。

OpenAI在博客中详细阐述了此次变更的初衷,希望逐步向对人工智能好奇的广大用户开放访问权限。自2022年底ChatGPT首次亮相以来,ChatGPT迅速走红,成为增长最为迅猛的服务之一。成功推出付费订阅模式,为用户提供更高级别的模型及其他产品。此前,用户需先注册OpenAI账户方可体验。

此次变革后,用户可轻松访问由GPT-3.5驱动的ChatGPT免费版本,无需繁琐的注册流程。然而,对于追求更高性能与准确性的用户,GPT-4 Turbo聊天机器人版本仍需创建OpenAI账户才可享用。GPT-3.5与GPT-4 Turbo在性能与准确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GPT-4 Turbo以其卓越的表现脱颖而出。

与此同时,OpenAI的新品如人工智能语音克隆服务Voice Engine和视频创作平台Sora,目前仍对特定用户和合作伙伴开放,并不包含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为确保用户体验的安全与合规性,OpenAI在调整过程中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内容保障措施。这包括对某些敏感提示类别进行更为精细的屏蔽,以杜绝不适当或违规内容的出现。此外,无论用户是否注册账户,均可选择是否将ChatGPT中的信息纳入OpenAI AI模型的训练数据中,从而确保个人数据的隐私与自主权。

OpenAI透露,ChatGPT已在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亿的周活跃用户。根据SimilarWeb的流量数据,ChatGPT在2月份的访问量高达16亿次,尽管面临谷歌Gemini平台的激烈竞争,但仍稳坐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网站的头把交椅。不过,与2023年5月超过18亿次的访问高峰相比,近期流量略有回落。

OpenAI正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本月,OpenAI将在日本东京设立亚洲首间办公室,继英国伦敦和爱尔兰都柏林之后,成为其在全球的第三个国际办事处。此外,OpenAI还积极参与AI治理架构的创建,以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OpenAI执行长Sam Altman于2023年4月亲赴东京,与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会面,双方就AI技术的隐私与安全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提及了在日本设立站点的可能性。同时,OpenAI还计划在日本招募本土人才,以进一步支持其在亚洲的业务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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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通 | AIGC:合规领域视角下的多维度法律风险

2024-03-24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中国信通院在《2022年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白皮书》中指出,AIGC正在悄然引导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将重塑甚至颠覆数字内容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是未来全面迈向数字文明新时代的支撑力量。

飒姐团队深耕于“科技+金融”领域,致力于用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AIGC在应用、治理层面所暴露出来的版权问题、侵权困境等问题提出独到的见解和看法,以期帮助AIGC法律法规体系的良性发展。

为方便各位老友查询有关AIGC相关问题的专业法律解答,飒姐团队特将近期涉及AIGC的文章做成合集,感谢各位的长期支持!

01AIGC训练的侵权风险

大模型训练问题存在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生命周期的伊始,如不能妥善解决,AIGC大模型的研发便始终处于侵权不确定状态。AIGC训练阶段究竟涉及哪些版权利用行为,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应当如何判断责任的承担及豁免?这是我们迫切需要加以探讨的内容。肖飒团队 | 他人作品投喂AIGC:合理使用 or“偷吃”?肖飒团队 | Sora作品是否具有“可版权性”?是否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可能?肖飒团队 | 全球AI巨头被诉,ChatGPT被按下“休止符”?肖飒团队 | OpenAI 再惹祸?个人信息合规成“锁喉”难题?

02AIGC作品著作权归属

AIGC的发展颠覆了我们对传统作者身份的认知,人类将不再是创造性作品的唯一来源。从AIGC著作权侵权第一案判决出现后,人们开始不断探索AIGC在我国著作权法体系下的可版权性和权利归属问题,试图寻找AI的“一席之地”。肖飒团队 | AIGC可版权性,还有“蹊径”可辟吗?肖飒团队 | Sora作品是否具有“可版权性”?是否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可能?肖飒团队 | AI生成图片著作权第一案,“人机大战”胜负揭晓!肖飒团队 | AIGC北互最新案:“AI画师”得到“作者”身份?

03从AIGC平台侵权第一案,看AIGC平台侵权风险

AIGC平台侵权第一案的判决,加剧了各AIGC平台因素材选取及内容产出的不确定性陷入“被侵权”之风险。平台作为AIGC服务提供者,在面对用户生成、传播有关内容时可能触犯他人著作权的侵权风险时,难道真的是无能为力吗?且看飒姐团队如何分析。      肖飒律师团队 | AIGC平台侵权第一案!关键要点解析肖飒团队 | AIGC侵权,平台是否必须承担责任?  肖飒团队 | 用户侵权,AIGC平台有“免罪金牌”吗?

04AIGC企业合规

在数字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宏观环境下,AIGC技术作为新型内容生产方式,有望为千行百业带来颠覆变革,开辟人类生产交互的新纪元。而合规不仅是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防御手段”,更是AIGC企业掌握战略主动的先手棋。要做到AIGC企业合规经营,需要有专业团队的知识支撑。

重磅新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简评

肖飒团队 | 香港最大AI诈骗——跨国公司被骗2亿港元,深度合成合规怎么走?

肖飒团队 | 如何避免Deepfake成为“法外狂徒”?

肖飒:写给AI创业者——小心那项不care的审查!

肖飒团队 | 以案说法——AIGC行业的法律风险与机遇

肖飒团队 | AI文生图网站的版权声明,到底声明了些什么?

05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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