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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澄清“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

2024-07-18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18日报道。针对近期《选择》月刊第573期中关于瓶装水测试报告的争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今日(7月18日)正式发表声明,就“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的归类及测试结果进行了全面澄清,并调整了样本的分类和评分。

消委会在回复香港奇点财经中的邮件中表示,在去年底的瓶装水产品测试中,共收集了来自全球多个地区的30款样本,包括本港、内地、台湾、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苏格兰、澳洲、加拿大及斐济等地。在收集资料时,由于“农夫山泉”的成分列表上标示的矿物质含量与“天然矿泉水”相近,且产品标签上标注为“饮用天然水”,但并未明确区分这两者的具体标准,导致消委会在初步评估时将其归类为“天然矿泉水”。

消委会表示,在收到“农夫山泉”代表律师的信件后,消委会立即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跟进,并与公司代表进行了会面交流。经过详细核查,消委会确认“农夫山泉”实际上并非“天然矿泉水”,而是按照其生产地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标准生产的“饮用天然水”。

基于这一新发现,消委会决定将“农夫山泉”样本从原先的“天然矿泉水”类别中移除,并重新归类为“饮用天然水”。同时,消委会也根据新的分类标准重新评估了样本的测试结果。

在重新评估过程中,消委会特别关注了溴酸盐(bromate)这一指标。根据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的信息,溴酸盐在大量摄入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然而,“农夫山泉”样本中的溴酸盐含量仅为每公升3微克,远低于欧盟及中国内地相关标准中每公升10微克的限值,完全符合安全饮用标准。因此,消委会决定将“农夫山泉”样本的整体表现从原先的4.5星提升至5星。

消委会就“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的澄清_附表

消委会重申,此次测试的所有30款瓶装水样本在化学安全和微生物测试方面均表现理想,未发现有害物质超出相关标准值。测试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关于瓶装水性价比和环保影响的参考信息,并倡导减少塑料使用、共同保护环境的理念。

消委会对于此次因样本归类问题引起的误解表示歉意,并承诺将继续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和消费指引。

分类: 01Assets

香港就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发表咨询总结

2024-07-17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17日报道。7月17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发表了关于在香港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的咨询总结。

这项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在今年2月完成,期间共收到了108份来自市场参与者、行业组织、商会和专业团体以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书。随着虚拟资产的日益普及和持续发展,绝大部分回应者都认同有必要为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引入监管制度,以适当管理潜在的货币与金融稳定风险,并提供具有透明度和合适的规限。回应者普遍支持建议的监管要求及实施安排,并在书面意见中提出了优化建议。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表示:“除了现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制度,建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发牌制度将进一步加强香港的虚拟资产规管框架,使其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有效缓减发行法币稳定币相关活动对金融稳定所构成的风险。”接下来,财库局和金管局将根据回应者的意见和建议,敲定立法建议以实施监管制度,并会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该文件在目录中列出了12项主要意见。首先,回应者普遍支持咨询文件中提出的稳定币定义,并建议明确涵盖使用去中心化方式运作的分布式分类账(如联盟链)上发行的稳定币。当局采纳了这一建议,修改了稳定币定义,以包括去中心化运作的分布式分类账。

尽管部分回应者建议对参考单一货币与多种货币的法币稳定币采取不同监管方式,但当局认为两者均可能对传统金融体系构成风险,因此决定将所有法币稳定币纳入监管范围。当局将根据发行人业务运作的复杂程度制定相称的要求。

其次,对于受监管活动的范围,回应者广泛支持将法币稳定币的发行活动作为监管重点,认为这有助于应对金融稳定风险及加强用户保障。此外,部分回应者还建议将储备资产的管理及托管、私人密钥的储存及钱包服务等纳入监管范围。当局表示,在牌照申请评估中会考虑这些活动的监管方式。

第三,在发牌范围方面,回应者普遍同意将法币稳定币发行纳入监管范围,并对“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的定义提出了澄清要求。金管局表示,将考虑一系列因素来判断某人是否构成积极推广,并强调任何人就非持牌法币稳定币发行活动进行推广均属违法。

第四,就发牌准则及条件来说,回应者支持全额储备支持的要求,并提出了实时对账的潜在困难。当局强调全额储备的重要性,并允许发行人证明有措施(如超额储备)以遵守这一要求。另外,回应者要求储备资产必须为优质及高流动性,并建议提供详尽的投资组合指引。当局表示将采取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考虑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来制定合适的投资政策。回应者还就分隔及保管储备资产、风险管理及管控程序、披露及汇报要求、业务活动限制、在香港有实体公司、财政资源要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当局表示将在制定详细指引时进一步考虑这些建议。

第五,在监管权力与调查权力方面,回应者广泛支持赋予金融管理专员对持牌人的监管权力,包括批准管控变更、要求提交报告、进行现场检查等。当局表示将保留这些监管权力,并按需要以公平公正方式行使。同时,回应者一致同意赋予金融管理专员对持牌法币稳定币发行人的调查权力,以确保其遵守监管要求。当局表示将保留这一权力,并与执法机构保持紧密沟通,及时处理可疑活动。

第六,回应者普遍认为有必要就法币稳定币相关罪行施加刑事及民事罚则,以确保有效阻嚇违法活动。当局表示将参考其他金融监管制度,制定适当的罚则,并与律政司进一步商讨以确保其足够严厉以达致效果。

此外,该文件还讨论了其他一些关键事项。在过渡安排方面,大部分回应者同意设立过渡安排,但部分建议延长不违例期以给予更多时间调整。当局表示将设立为期六个月的过渡安排,认为这已足够给予现行稳定币发行人时间调整以符合监管要求。

回应者亦普遍强调公众教育的重要性,认为这对保障用户及促进虚拟资产生态圈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当局表示将与市场参与者合作加强公众教育宣传。而在国际合作上,回应者及当局均关注国际监管发展,并考虑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当局表示将继续积极参与国际讨论,并与其他监管机构保持沟通,以适时制定相关政策。

分类: 数字资产, 监管行动

农夫山泉就香港消委会报告发声:要求澄清溴酸盐争议否则将进一步行动

2024-07-16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16日报道。7月15日,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公布了饮用水检测报告。该报告显示,农夫山泉与百岁山的产品中检测出了溴酸盐成分。随后,农夫山泉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封致香港消委会的律师函。农夫山泉强调,其产品完全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饮用水安全标准,并要求消委会立即澄清事实。与此同时,百岁山方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已通过法务部门与香港消委会进行了交涉。

报告中,消委会测试了市面上30款瓶装水样本,称未有有害物质超出世卫的相关准则值,但其中2款内地天然矿泉水检出溴酸盐,达到欧盟上限,大量饮用可致恶心、呕吐及腹泻。

溴酸盐是饮用水处理过程中,由消毒剂臭氧氧化天然水中的溴化物产生的副产物。长期或大量摄入溴酸盐可能导致恶心、腹痛等消化系统症状,甚至影响肾脏和神经系统。国际研究认为其中一种溴酸盐——溴酸钾可能对人类有致癌风险。因此,各国制定了饮用水标准来限制其含量,以保障公众健康。

报告指出,百岁山及农夫山泉检出每公升3微克溴酸盐,达到欧盟订定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每公升3微克)。除此之外,消委会还列出了18款总评满分(五星)的瓶装水,包括屈臣氏 pure distilled、怡宝饮用纯净水、清凉矿物质水等等。

该报告迅速引起行业及公众关注,包括被测试的两家内地企业。7月16日,农夫山泉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封致香港消委会的律师函,明确指出消委会在检测报告中存在的三大问题,包括适用标准类别错误、标准判定错误以及评价语言不专业且有误导性。具体如下:

一是适用标准类别错误。被检测的农夫山泉产品为饮用天然水产品,而非天然矿泉水。然而,消委会在评价时错误地将其归入“天然矿泉水”序列,并适用了欧盟的“天然矿泉水”标准。实际上,根据欧盟的“饮用水”安全标准,溴酸盐的安全含量为不超过10微克/升。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产品的溴酸盐含量为3微克/升,远低于这一标准,同时也符合中国、中国香港地区、美国、日本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各地的饮用水安全标准。

二是标准判定错误。农夫山泉产品生产和销售于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地区,应严格遵循所属区域的法规标准。消委会强行将中国香港地区销售的产品套用并不适用的第三方标准,忽视了不同法规下的生产和技术背景差异,得出的结论既不科学也不严谨。即使按照消委会所引用的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评价,农夫山泉产品的溴酸盐含量也完全符合规定。

三是评价语言不专业、有故意误导性。农夫山泉指出,任何标准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两种结果,而消委会在报告中使用了“达到上限”等模糊表述,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存在安全风险。此外,消委会在文章中提到的“多用”、过量食用溴酸盐会引起恶心等说法,更是缺乏专业性和严谨性,极易引发消费者恐慌。

农夫山泉表示,消委会具有明显有意图的引导性。其发文后在香港及内地广大消费者群体中造成恐慌,给农夫山泉这样产品本身完全合规合格的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要求消委会立即作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响,否则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分类: 公司前沿

谷歌母公司Alphabet或斥资230亿美元收购Wiz

2024-07-15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15日报道。据《华尔街日报》报道,谷歌母公司Alphabet正就以230亿美元并购网络安全领域的佼佼者Wiz进行磋商,双方有望迅速达成最终协议。据该知情人士透露,此笔交易协议或已处于收官阶段,只待最后拍板。

Wiz成立于以色列,目前总部位于纽约,是全球增长最快的软件初创公司之一,提供基于云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并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实时威胁检测和响应。2023年,该公司的年收入达到约3.5亿美元。今年5月,该公司因估值飙升至120亿美元,并一度考虑通过IPO登陆资本市场。

Wiz提供了一种一体化的云安全方法,它从Amazon Web Services、Microsoft Azure、Google Cloud和其他云平台获取数据,然后扫描所有数据以查找安全风险因素。正是凭借这一优势,Wiz赢得了包括以色列风险投资公司Cyberstarts、Index Ventures、Insight Partners及红杉资本(Sequoia Capital)在内的多家蓝筹企业的青睐与支持。

此外,Wiz在迅速扩张的网络安全领域,特别是云原生应用保护平台(CNAPP)的产品与服务版图中,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据美国银行预测,CNAPP市场的规模将从2023年的72亿美元显著跃升至2027年的163亿美元,五年内实现了高达24%的复合年增长率。

据推测,Alphabet高管将这笔交易视为加强谷歌云计算业务的一种方式,该业务今年第一季度增长了28%,达到95.7亿美元。不过,该业务目前仍落后于亚马逊网络服务和微软Azure。如果最终达成,该交易的价格将几乎是谷歌2012年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创纪录价格的两倍,当时谷歌以125亿美元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

若Alphabet成功推进其收购Wiz,那么这将是当前的监管环境下一个罕见的例子。近年来,美国监管机构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并购活动表现出了越来越强烈的担忧和厌恶情绪。这种情绪主要源于对科技巨头通过收购来进一步巩固其市场地位、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担忧。

近年来,拜登政府已多次出手阻止多个行业的重大合并、。而谷歌作为科技行业的巨头,其每一步战略动向都备受关注。目前,谷歌正与司法部就其在搜索引擎领域的主导地位和广告行为面临持续的法律纠纷。

拜登政府在2023年1月24日首次对谷歌提起诉讼,这起诉讼的焦点确实是谷歌的在线广告业务,特别是其被指控非法垄断数字广告市场。司法部请求法院强制谷歌出售大部分广告技术产品,以拆分其数字广告业务,并阻止其垄断行为。此前,司法部也曾在2020年10月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其利用垄断实力通过排他性协议阻止互联网搜索的竞争。

此次Alphabet对Wiz的收购,无疑将再次触发监管机构的敏感神经。Wiz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佼佼者,同时也是AWS、Oracle等其他云提供商的重要合作伙伴。因此,如何确保收购后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谷歌利用其在云计算领域的优势地位形成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可能成为此次交易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

行业分析师指出,谷歌必须向监管机构证明,它将维护一个开放的竞争环境,确保客户可以自由选择使用Wiz或其他云提供商的服务,而非被迫绑定于GCP(谷歌云平台)。谷歌需要跨越的最大障碍在于,如何避免在Google Cloud或AI等相邻领域为自身带来不公平的竞争优势,从而与Palo Alto、ZScaler、CrowdStrike等纯粹的网络安全参与者保持公平的竞争态势。

分类: 公司前沿

肖飒团队 | 匿名AI搜索引擎在国内也能用?似乎还真不违法!

2024-07-14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最近国内一款主打“匿名智能搜索”的AI搜索搜索引擎“kFind”火了——该搜索引擎主打一个“保护隐私”,其微信小程序版本中写明了“kFind尊重你的隐私,我们不想知道你是谁,不会在服务端保存你的任何搜索行为,无需注册,请放心使用”。同时该搜索引擎在其网页版和小程序版本中均表明“搜索内容由kFind AI搜索并总结,请仔细甄别”。

从2017年《网络安全法》实施至今,“大实名制”逐渐成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共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kFind”强调匿名搜索确实有种与大趋势格格不入的感觉。那么kFind这种主打“匿名AI”的做法是否违法?飒姐团队分析后的答案是:还真不一定!且听飒姐团队仔细说来。

01

AI搜索引擎匿名,并不违反《网络安全法》及

《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

实际从广义的监管规范层面看,“网络实名制”的要求早已有之,最早且最为明确的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注册相关账号的规范是2015年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当然在此之前已经有要求特定群体(如要求大学生进行实名认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网络游戏运营商对用户进行实名认证的《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进行实名制的规范。2015年《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之后,2017年《网络安全法》正式将网络实名制的规定纳入法律之中。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随着2023年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的发布,我国互联网普遍实行普通人群后台实名、重点人群后台、前台均实名的“大实名”制度。

那么kFind的做法是否违反实名制的法律规定?实际上,从《网络安全法》的规定来看,kFind匿名的做法似乎并不违反该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换言之,就网安法而言,网络运营者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前提是“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这就意味着倘若未向用户提供相关服务,那么就没有必要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kFind的功能是什么呢?就目前来看,kFind允许用户通过访问其大模型进而获取相应的信息(注意,是获取,而非发布)。换言之,仅从功能外观来看,kFind和一般的网络搜索引擎并无差别。在这样的功能之下,使用kFind服务的用户既没有通过kFind对外发布信息,也没有通过kFind服务进行即时通讯。因此严格而言,kFind允许用户匿名搜索的做法并不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分析完《网络安全法》,飒姐团队再来看看网安法之前的另一部重磅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该规定第五条明确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但问题在于,kFind似乎也不受《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制。

其原因很简单,《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所称的互联网用户账号,是指机构或个人在博客、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论坛、贴吧、跟帖评论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名称。这些列举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都有一个特点——允许用户公开发布信息、允许用户进行即时通讯。显然kFind不具有相关功能。因此其也不受《互联网账户名称管理规定》中的实名制规制。

02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实名制要求

除了《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用户名称管理规定》外,由于kFind为用户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因此其也受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AIGC暂行办法”)的规定。

实际上“AIGC暂行办法”曾在征求意见稿阶段规定过“实名制”。该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第九条曾经规定过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然而该条在正式稿中并未保留下来,而是变成了要求AIGC服务提供者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同时要求AIGC服务提供者与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那么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的变化,是否可以推出AIGC服务提供者不需要要求用户提供实名信息?飒姐团队认为这其中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第一种解释是,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实际上体现了监管对于AIGC行业相对宽容的态度,即只要不涉及用户公开发布信息和即时通讯,那么提供AIGC服务不必然要求用户实名。另一种解释是,实际上经过修改后的第九条也隐含了实名的要求,因为AIGC服务提供者必须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在签订服务协议的过程中势必需要用户进行实名注册。

于是结论就很清晰了——就目前kFind AI引擎的功能来看,其匿名搜索功能由于不涉及用户公开发布信息和即时通讯,因此其匿名行为并不违反《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用户名称管理规定》对实名制的要求。但是,倘若认为“AIGC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实际隐含了实名制的要求,那么kFind的匿名行为就违反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

03
写在最后

换言之,关于kFind匿名搜索功能的合规审查要点,就在于如何理解《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遗憾的是目前对于该条实务界并没有既有的司法案例供参考。

飒姐团队注意到近期也有部分法律公众号认为kFind的做法并不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但飒姐团队认为对AIGC行业相应的监管,在行业发展早期、尚缺乏具体司法案例参考的条件下,应当给与行业一定的宽容度,毕竟“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AI搜索引擎,如果服务不涉及用户公开发布信息,不涉及用户即时通讯功能。那么就应当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做有利于AIGC服务提供者的解释。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分类: 01Assets

马斯克胜诉:法院驳回Twitter员工5亿美元遣散费索赔

2024-07-13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13日报道。美国地方法院近日裁定,驳回了一项针对埃隆·马斯克的5亿美元遣散费索赔诉讼,为数千名前Twitter(现更名为X)员工提起的这场法律纷争画上了句号。

回溯至2022年10月,马斯克以惊人的440亿美元完成了对当时社交媒体巨头Twitter的收购。然而,收购后不久,他便在公司内部实施了一轮大规模裁员,导致数千名员工失去了工作。紧接着,这批被解雇的员工联合起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马斯克及其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政策向他们支付应得的遣散费用。

该诉讼由Twitter的前“总体奖励主管”Courtney McMillian提起,她曾负责监管Twitter的员工福利计划。离职之后,她代表自己以及约2000名未收到2022年奖金的其他现任和前任员工向旧金山联邦法院提起了集体诉讼。

根据原告方提交的诉状,Twitter在2019年制定的遣散计划中明确规定,收购后继续留任的员工若遭遇解雇,将有权获得两个月至六个月的工资补偿,外加每年工龄对应的一周工资额外补偿。然而,原告指出,实际被解雇的员工仅收到了一个月工资的遣散费,且未获得任何额外补偿。

据BBC报道,代表原告的律师Kate Mueting对外发表了一项声明。她指出,在马斯克接管Twitter之后,他最初向员工明确表示,在他的领导下,Twitter将继续遵守之前制定的遣散计划。这意味着员工们原本预期,在遭遇解雇时,他们会根据遣散计划获得相应的补偿和福利。

律师进一步补充道,马斯克在做出这些承诺时,显然是出于一种策略考虑,他知道这些承诺对于防止员工因不满而大规模辞职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旦出现大规模辞职潮,不仅会严重影响Twitter的日常运营,还可能对马斯克刚刚完成的收购交易的可行性,以及Twitter作为一个社交媒体平台的整体活力构成威胁。因此,她认为马斯克在做出这些承诺时是有所图谋的,并非真心实意地想要保障员工的权益。

然而,法官Trina Thompson表示,员工们未能证明他们的诉求受到联邦法律的保护。根据联邦法律《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简称为ERISA),该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并不包括当前原告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因此,基于这一法律判断,法官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即原告不能依据ERISA来寻求他们所主张的权益或赔偿。同时,法官建议原告可尝试调整诉状内容,专注于那些不受ERISA管辖的索赔诉求。

法官在解释为何ERISA不适用于Twitter在收购后实施的遣散安排时指出,该遣散计划存在几个关键问题。首先,它没有建立一个“持续的行政管理框架”,这意味着没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系统来管理员工的遣散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员工的索赔申请。其次,该计划没有为被解雇的员工提供一系列长期福利,比如持续的健康保险覆盖或再就业支持服务。相反,它仅仅承诺了以现金形式支付一定金额的遣散费,而没有涉及其他可能对员工未来生活有重要影响的福利。因此,法官认为该遣散计划不符合ERISA所规定的保护员工退休和福利权益的标准。

此案正式编号为23-03461,目前正由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审理,原告为McMillian等人,被告则包括Musk等。X现已不再设有公关部门,且未对此发表评论。

分类: 公司前沿

SEC放弃对Hiro及Paxos调查 加密市场迎监管新风向标

2024-07-12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13日报道。周五(7月12日),美国证监会宣布放弃对区块链软件开发商Hiro Systems(前身为Blockstack)为期三年的调查,该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代币销售筹集了7000万美元。

具体来说,SEC在周五的文件附件中向Hiro发送了一封信,信中明确指出:“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信息,我们不打算建议委员会对Hiro Systems PBC采取执法行动。”这意味着在经过一系列调查后,SEC基于现有证据,决定不对Hiro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Hiro是一家为开发人员提供工具,在Stacks区块链上构建应用程序的公司。Stacks作为一种补充比特币的二层区块链,其创意源自加密行业资深人士Muneeb Ali。Ali目前不仅是Trust Machines的首席执行官,还是Hiro的董事会成员,同时也是Stacks生态系统的重要建设者。

在文件发布后,Ali在X发布推文指出,SEC的调查焦点是Stacks协议本身,而不仅仅是Hiro这一实体。这一说明有助于澄清外界可能存在的误解,即调查并非针对Hiro的特定行为,而是更广泛地关注Stacks区块链的合规性和潜在的法律问题。

Blockstack在2018年推出了Stacks链的第一个版本及其同名代币STX。在早期阶段,该公司将其出售的代币视为证券,这一决策反映了当时加密货币领域对于代币性质的普遍理解,即许多代币可能被视为证券,并因此受到SEC等监管机构的监管。

Blockstack的代币销售采用了多种策略,其中包括根据SEC的A+条例进行的销售。A+条例允许发行人向公众出售有限数量的证券而无需注册,这为Blockstack提供了一种较为灵活的融资方式。此外,Blockstack还根据D条例(仅向合格投资者出售)和S条例(向国际投资者出售)的豁免条款出售了部分代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Hiro对于Stacks区块链的认知发生了变化。2021年1月,Stacks发布了新版本,并采用了新的共识机制(转移证明),Hiro认为这标志着该网络已经完全去中心化。基于这一认知,Hiro在当年提交给SEC的文件中表示,它不再为“Stacks区块链”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因此不再需要将Stacks代币视为证券。

然而,SEC对这种解释持怀疑态度,并在2021年9月披露了正在对Hiro进行执法调查。这一调查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并可能对Hiro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周五的文件标志着该调查的结束,并且SEC在文件中明确表示不打算建议对Hiro采取执法行动。这一决定可能意味着悬在Hiro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被取走,为其未来发展扫清了监管障碍。不过,需要注意的是,SEC的警告仍然有效,即此类通知并不能免除Hiro未来的责任,SEC仍保留根据新证据采取行动的权利。

与此同时,本周SEC还宣布放弃了对Paxos公司的调查,此决定基于Paxos在稳定币币安美元(BUSD)相关调查中表现出的合规性。Paxos亦于周五收到“正式终止通知”,确认SEC不会对其采取执法措施。

SEC在2023年2月向Paxos发出了威尔斯通知(Wells Notice)。威尔斯通知是SEC的一种正式信函,用于告知某个实体或个人,SEC已完成对其的调查,并计划采取执法行动。这种通知通常被视为SEC采取法律行动的前兆。SEC发出威尔斯通知后不久,纽约金融服务部(NYDFS)也采取了行动,下令Paxos停止发行其稳定币BUSD。这一连串的监管措施无疑对Paxos及其业务产生了重大影响。CoinGecko的数据显示,BUSD市值已经大幅下跌,从原来的159亿美元暴跌逾95.5%至仅6950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SEC对Paxos调查的终止通知发布的时间点,大约是在美国联邦法官Amy Berman Jackson裁定币安的BUSD销售不构成证券发行后的两周。6月28日,Jackson驳回了SEC对币安的多项指控,特别是那些与二级BUSD和BNB交易相关的证券法违规行为指控。法官指出,这些指控未能满足“豪威测试”的要点,这是一套用于判断某项资产是否构成证券投资合约的标准。

该裁决可能会给SEC带来压力,迫使其放弃对其他稳定币发行商(如Paxos和BUSD)的调查。由于许多领先的稳定币发行商都位于美国,包括Circle、Paxos、PayPal和VanEck等,这一裁决可能为整个行业带来积极的监管信号。DeFiLlama数据显示,稳定币的总市值目前为1624亿美元,自2024年年初以来增长了25%。

分类: 数字资产, 监管行动

肖飒团队 | 2024年了,还有可能“合规”发币吗?

2024-07-11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如何合规的发行加密货币(ICO)一直是Web 3 Builder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毕竟,从项目发起、治理以及可持续运营并产生经济价值的角度来看,发币并不是一把只能“割韭菜”的镰刀,而是一个对加密生态而言有着重要支撑作用的工具。但是,由于数年前,币圈野蛮生长时代给投资人、社群乃至整个社会所带来的伤痕,我国大陆地区对于发币依然保持着严格限制的立场没有变化,2017年出台的“9.4公告”和21年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9.24通知”)始终是悬在中国Web 3行业从业者们头顶上的一把利剑。

但是我们也看到,自21年至今,整个加密资产市场已经经过了数轮洗牌和重构,区块链底层技术得到长足发展、Web 3项目逐渐开始合规运营,甚至传统金融机构已经通过发行加密货币ETF等金融运作方式,找到了与加密资产的互惠共生之路。

那么,今天飒姐团队就与大家聊一聊,如今的Web 3行业,还有可能合规发币吗?如果要发币,有哪些注意事项?

01

2024年,还能发币吗

先说一个简单的结论:在我国大陆地区发币不可行,在境外发币需谨慎选择司法管辖区。目前,在我国发币存在较大的刑事风险,根据9.24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9.24通知的明确定性下,我们基本可以判断,一般项目意义上的发币行为(即首次发行项目代币,以募集法定货币、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加密货币、其他有价资产的行为)在我国大陆地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飒姐团队认为,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规范性文件为发币“开口”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可在我国大陆境内发币或变相发币,否则有较大刑事犯罪风险。海外来说,在没有通过立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禁止发币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理论上都存在发币的可能。但各位需要注意,今时不同往日,如今已不是加密资产能够野蛮生长的时代,即使是在允许发币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也需要在满足一系列合规要求的情况下持牌进行。下面飒姐团队就结合目前为各项目客户服务所积累的实务经验,与大家分享一下海外发币的一些普适性合规要点。

02
海外发币普适性合规要点总结

(一)分布式既是加密资产的叙事核心亦是社区共识,为合规创造了空间

飒姐团队在为多个客户的海外项目提供合规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分布式是加密资产乃至区块链技术的本质特征、叙事核心以及社区共识。一个分布式做得好的项目,资产具有更高的透明性和不可篡改性,增加了投资者的信任,不仅能够实现长远发展,更能够为自己创造出合规生存的空间,经得起监管机构的审查。目前,世界主要经济活跃司法管辖区主要通过将加密资产界定为“证券”,将发币主体界定为“未经注册即发行金融产品的主体”来进行规制,我们今天就用分布式的典型成功案例Uniswap来看分布式架构为发币创造的合规空间。

Uniswap 的主要运营团队Uniswap Labs首先将自身界定为DAO,通过创建Uniswap Protocol为用户提供服务,Uniswap Protocol的开源代码允许用户在自我保管财产的情况进行公开市场交易,在2023年美国纽约南区法院判决的Nessa Risley Vs. Uniswap的集体诉讼中,法官明确表示“Uniswap 上的交易并不适用于证券法”,这主要是因为其不符合豪威测试的相关要件,不能得出其适用证券相关法律约束的结论。美国豪威测试源自著名的SEC诉W.J. Howey公司案(SEC v. W.J. Howey Co.),法院通过判例明确了四个判断产品是否为“证券”的要件:(1)是否为金钱(money)投资;(2)是否投资期待利益(profits)的产生;(3)该投资是针对特定事业(common enterprise)的;以及(4)利益的产生源自发行人或第三人的努力而非购买者本人。


纽约南区地方法官 Katherine Polk Failla通过裁决认定,纯开源的Uniswap Protocol和主要承担前端维护、运营任务的Uniswap Labs与用户之间不存在某种投资协议或承诺,其发行的治理代笔自然也就不受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约束。其在判决中写道:“……原告只能辩称Uniswap Labs促进了相关交易,但该协议没有中心化的所有权结构……”“这个案件更像是让自动驾驶汽车开发商对车主违反交通规则或抢劫银行的行为承担责任”。据此,美国这个里程碑式的判例也向市场释放了一个重要信号:开源开发商(分布式主体)不应对其创建的分布式协议(智能合约)上的第三方行为承担责任。
(二)慎重选择发币地区是成功的关键

目前,如果排除禁止发币的国家和司法管辖区,飒姐团队认为海外发币可选择的地区主要分为三类:(1)严格合规监管型;(2)明确禁止性规定型;以及(3)自由奔放型。飒姐团队建议,首先排除第三类自由奔放型国家,此类国家大多是加密资产行业起步晚、经济欠发达或政权尚不稳固的国家,此类国家虽然满足加密资产野蛮生长的部分条件,但资产的安全性乃至项目经营者本身的人身安危都无法得到保障,不宜做长期考虑。那么,创业者最好的选择就是在严格合规型或是明确禁止性规定型国家或司法管辖区中进行选择。严格合规型,以我国香港地区为典型。

加密宣言发布后,我国香港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导下,建立了一套在《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及《适用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指引》下运转的,参照传统金融行业分业监管模式的加密资产发牌监管制度。该制度要求所有在香港经营或面向香港公民推广虚拟资产服务的中央交易平台,必须获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给的牌照。在该种司法管辖区发币,合规成本高、前期投入大,但是优点是监管规范够明确、长期利益可预期。明确禁止性规定型,

以美国为例。美国目前并不像香港和欧盟等地区一样,通过立法机构订立一系列指引和规制加密资产的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是通过不同的监管机构(主要是美国证监会、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自行依职权对加密机构及其发行的加密资产进行监管,一旦发现其不符合证券、期货相关法律规定的,即对其采取全面司法措施。在此类司法管辖区发币,有点是门槛较低,且如果项目较小就难以引起监管注意。但缺点同样也明显,相对不确定的监管规范带来了模糊的法律风险——限制了合规者的想象空间,却放纵了投机者的杀猪盘。另外,趋利性执法,在此类国家更是具有盛行的土壤,近期某头部加密资产交易平台的遭遇就是例证。因此,综合来看,飒姐团队更加建议发币的主体,选择严格合规型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来进行发币。

03
写在最后

在Web 3时代,加密货币(ICO)的合规发行成了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尽管加密资产市场经历了数轮洗牌和重构,区块链技术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合规发币的挑战依然严峻。飒姐团队认为,合规发币需要项目方具备深入的市场洞察力、严格的法律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在选择发行地点时,务必慎重考虑,确保项目能够在合法、稳定的环境中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合规途径和监管框架出现,为Web 3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分类: 奇点专家, 数字货币, 数字资产

微软放弃OpenAI董事会的观察员席位

2024-07-10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10日报道。周二(7月9日),微软表示将即刻辞去其在OpenAI董事会中的观察员席位,此举发生在全球反垄断监管机构对大型科技公司与人工智能初创企业合作关系加强审查的敏感时期。

在致OpenAI的公开信中,微软表达了对OpenAI领导层及董事会成员的感谢,称自2023年董事会经历一系列变动后,OpenAI在治理结构上取得了显著进步,并对此表示高度认可。

2023年11月,在OpenAI的首席执行官Sam Altman重新掌管OpenAI后,其重组了董事会,并且仅保留了一位前董事会成员。与此同时,微软在OpenAI董事会中获得了一个无投票权的观察员席位。这个席位赋予了微软参加OpenAI董事会会议并获取机密信息的权利,但并未赋予其在选举或选择董事等关键事务上的投票权。

然而,微软作为OpenAI的重要投资者和董事会观察员,其角色和影响力仍然引发了欧洲、英国和美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的关注。微软已向OpenAI投资超过100亿美元,这笔交易使微软成为OpenAI的独家云合作伙伴。微软的云服务亦为所有OpenAI工作负载提供支持。这笔交易让微软在AI竞赛中占据优势。因此,监管机构担心微软可能通过其在OpenAI中的位置和影响力,对OpenAI施加过大的控制,从而扭曲市场竞争或限制创新。

为了回应这些担忧,微软在信中进一步指出,在评估了OpenAI过去八个月在治理结构、发展方向以及所取得的进展后,微软认为其作为董事会观察员的角色已经不再是必需的。自Sam Altman重新掌舵OpenAI以来,该公司已经建立了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且客户群不断增长。这些变化表明OpenAI在Sam Altman的领导下正在积极发展。

OpenAI方面对此表示理解并感谢微软的支持,同时强调双方将继续保持并深化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OpenAI在声明中称:“我们珍视与微软的长期合作关系,并期待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携手共进。”

微软的这一决定被外界视为对监管环境变化的响应。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这是大型科技公司在面对日益严格的反垄断审查时的一种策略调整。据美联社报道,业内法律人士指出:“随着监管机构对大型科技公司与人工智能提供商之间复杂关系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微软等公司需要更加谨慎地构建未来的合作框架。”

对于未来,OpenAI表示,它正在“建立一种新方法来通知和吸引关键战略合作伙伴(如微软和苹果)以及投资者(如Thrive Capital和Khosla Ventures)。”同时,OpenAI还计划通过定期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值得一提的是,彭博社上周报道称,OpenAI计划为苹果高管Phil Schiller提供观察员席位。此前,苹果和OpenAI上个月宣布建立合作伙伴关系,iPhone和Mac用户将能够在Siri中呼叫ChatGPT。不过,据了解该公司想法的消息人士透露,随着微软的退出,OpenAI不再计划在其董事会中设立任何观察员。

分类: 公司前沿

Mt.Gox启动比特币及比特币现金偿付

2024-07-09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8日报道。7月5日,日本比特币交易所Mt.Gox的受托人宣布,这家十年前因巨额比特币失窃而破产的交易所,已正式启动向部分债权人的偿付程序,采用比特币及比特币现金进行支付。此公告还透露,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黑客攻击受害者,包括完成账户验证并注册指定数字资产交易所以接收破产财产的数字代币支付者,也将“及时”获得赔偿。

“我们恳请符合条件的债权人保持耐心,等待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声明中温馨提醒道。

市场对此反应迅速,消息公开后的24小时内比特币价格骤跌近6%,反映出投资者对于大量比特币流入市场的担忧。东京这家交易所的众多客户,历经十年漫长等待,终于迎来了资金回笼的曙光。

针对客户关心的款项到账时间问题,部分客户可能需耐心等待60至90天方能收到款项。不过,CoinDesk报道称,该交易所前任CEO Mark Karpeles透露说,上述期限实为最不利情况下的预估。他进一步解释说:“这些时间节点主要取决于待处理转账的总量,不同交易所的内部操作政策各有差异,这将直接影响款项何时能记入每位客户的账户,或早或晚,均属正常。”目前,负责处理Mt.Gox偿还事宜的交易所名单已获受托人批准,包括Bitbank、BitGo、Bistamp、Kraken以及日本本土的SBI VC trade等知名机构。

Mt.Gox曾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但一系列盗窃事件导致其于2014年2月宣布破产,当时丢失的比特币数量高达95万枚,按当前市值估算价值惊人,接近580亿美元。Mt.Gox将这一灾难归咎于加密货币系统本身的缺陷,指出黑客可能利用信息不完整之机,非法转移了用户账户中的比特币。破产后,虽有14万枚比特币被追回,但直到今日,这些比特币的价值已飙升至约90亿美元,相较于破产时的每枚约600美元,涨幅近万倍。

据Arkham Intelligence数据显示,Mt.Gox在宣布偿付计划前夕,从其加密钱包中转出了数十亿美元的比特币。其中,超过4.7万枚比特币(价值约27亿美元)被转移,部分流向了支持偿付计划的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Bitbank,另有部分则流向了一个身份不明的交易对手,被推测为另一家参与偿付的上市交易所。目前,Mt.Gox钱包中仍持有约138,985枚比特币,市值高达75亿美元,意味着仍有大量加密货币等待支付给债权人。

分析师普遍预测,Mt.Gox的偿付计划将引发比特币市场的短期抛售潮,因为部分债权人可能会选择立即变现以锁定利润。然而,他们也指出,这些抛售行为虽可能对价格造成一定冲击,但鉴于待偿付比特币仅占目前流通总量的0.7%,市场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吸收这一冲击。

据外媒报道,加密货币交易平台WOO X的首席运营官Willy Chuang发表评论称:“Mt.Gox正式启动偿还流程,首批转移了47,228枚BTC,此举虽因潜在的巨额抛售而激起市场一阵恐慌情绪……但值得深思的是,即便忧虑重重,随着市场逐步消化抛售压力,长远来看,其影响或许并不如预期那般深重。”摩根大通分析师更是预测,若大部分偿付活动集中在7月进行,则加密货币市场可能在当月承受一定压力,但从8月开始有望迎来反弹。

分类: 数字资产

加密货币市场动荡加剧 比特币跌超6%

2024-07-08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8日报道。上周,比特币的价格遭遇了显著的下跌,跌幅达到了6%。根据Decrypt提供的数据,比特币在上周五的交易中,其价格一度跌至54000美元,触及自2月底以来的最低点。尽管随后价格有所回升,但并未完全抵消之前的跌幅,。截至记者发稿,比特币的价格稳定在55850美元左右。

与此同时,BNB和以太坊两种加密货币均暴跌超过10%,BNB下跌11.5%,以太坊下跌10.9%。狗狗币曾是热门的meme货币,但跌幅达9.8%,勉强避免了两位数的跌幅。XRP和AVAX紧随其后,分别下跌了8%和6.8%。其余排名前10的加密货币也受到了市场调整的影响。Cardano(ADA)、Toncoin和Solana分别下跌了4.8%、1.1%和0.7%。值得注意的是,Shiba Inu(SHIB)本周跌出了前10名的位置。这场大屠杀中唯一的亮点是Tron(TRX),它逆势上涨3.5%。然而,这一小胜利并不能缓解笼罩市场的整体看跌情绪。

目前,加密货币市场依旧笼罩在多重阴霾之下。自6月以来,比特币市场就出现了多起“鲸鱼”抛售事件,这些抛售大多来自于矿工和其他一些拥有大量比特币的投资者或实体。不过最近有消息称,德国政府也在抛售其持有的比特币。

许多市场参与者认为,政府抛售行为加剧了比特币的抛售压力。这种抛售压力在过去两周内尤为明显,与美国和德国政府相关的地址向几家知名加密货币交易所(如Coinbase、Bitstamp和Kraken)发送了大量比特币,总价值超过7.37亿美元。这些转账到交易所的比特币,从本质上讲,是交易所的抛售行为的前兆。因为一旦这些比特币进入交易所,其持有者就可以更容易地在市场上进行抛售操作。这种抛售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抛售压力,对比特币价格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这些抛售行为发生在比特币价格持续一个月下跌的背景下,使得市场更加脆弱和敏感。

另外,日本比特币交易所Mt.Gox的受托人近期宣布,这家十年前因巨额比特币失窃而破产的交易所,已于7月5日正式启动向部分债权人的偿付程序,采用比特币及比特币现金进行支付。此公告还透露,其他符合特定条件的黑客攻击受害者,包括完成账户验证并注册指定数字资产交易所以接收破产财产的数字代币支付者,也将“及时”获得赔偿。

市场对此反应迅速,投资者对于大量比特币流入市场表示担忧。目前,Mt.Gox钱包中仍持有约138,985枚比特币,市值高达75亿美元,意味着仍有大量加密货币等待支付给债权人。分析师普遍预测,Mt.Gox的偿付计划将引发比特币市场的短期抛售潮,因为部分债权人可能会选择立即变现以锁定利润。

然而,他们也指出,这些抛售行为虽可能对价格造成一定冲击,但鉴于待偿付比特币仅占目前流通总量的0.7%,市场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吸收这一冲击。摩根大通分析师则预测,若大部分偿付活动集中在7月进行,则加密货币市场可能在当月承受一定压力,但从8月开始有望迎来反弹。

分类: 数字资产

欧盟要求亚马逊提供有关其DSA合规性的信息

2024-07-07 by 01assets 请您留言

香港奇点财经7月7日报道。7月5日,欧盟根据已经制定的《数字服务法案》(DSA)的法律框架,正式地向亚马逊公司发送了一份信息请求(Request for Information,RFI)。这个信息请求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亚马逊公司在执行DSA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方面,特别是关于其推荐系统的透明度、广告存储库的维护以及风险评估报告的提交等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和行动。

《数字服务法案》是欧盟为了应对数字时代的新挑战,特别是针对在线平台服务提供商(如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在线市场等)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具体而言,该请求要求亚马逊详尽阐述其如何遵循DSA中关于推荐系统透明度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作中涉及的输入因子、功能机制、信号源、信息处理方式及元数据应用等,并明确说明为用户提供的退出个性化推荐分析的选项。此外,亚马逊还需提交关于其广告库在线界面从设计、开发、部署、测试到维护的全过程信息,以及风险评估报告的相关支撑材料。

亚马逊需在2024年7月26日前完成上述信息的提交。委员会将根据对回复内容的细致评估,决定后续行动方案。如果亚马逊的回应不满足欧盟的要求,或者欧盟认为亚马逊在履行《数字服务法案》(DSA)规定的义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那么欧盟有权利并可能选择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DSA第74(2)条款,对于在回应信息请求时提供不实、不全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委员会有权实施罚款处罚。若亚马逊未能按时回应,委员会则可通过正式决定发出催促请求,并视情况对逾期未复情形采取定期罚款措施。

欧盟向亚马逊发出这次信息请求的时机并非偶然,而是基于两个重要的北京。首先,亚马逊被界定为“超大型在线平台”,其业务规模、用户数量、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因此被归类为需要特别监管的“超大型在线平台”。根据DSA的规定,这类平台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其服务的安全性、透明度以及对用户权益的保护。

另外,在此之前,亚马逊曾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来推迟或暂停其公开广告库的义务。然而,这一请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驳回了亚马逊的请求,要求其继续履行DSA中规定的公开广告库的义务。

另一家备受DSA压力的大型科技公司,即埃隆·马斯克麾下的社交媒体巨擘X。据彭博社援引的权威消息源透露,由于未能有效处理平台上流通的危险内容,X或将收到DSA发出的正式警告函。

自马斯克接手X以来,该平台因内容审核团队的显著缩减,未能及时遏制包括AI生成恐怖袭击图像、误导性冲突信息在内的有害内容传播,而饱受外界诟病。

在此背景下,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对X启动了正式的诉讼程序,以深入调查该平台是否违反了DSA的核心条款。紧接着,今年5月,欧盟委员会又向X发出了详尽的信息请求,明确要求其披露关于平台运营的具体细节,特别是针对AI生成内容风险评估与管理的策略与实施情况。值得一提的是,DSA近期发布的一份透明度报告揭示:自2023年10月的上一份报告发布以来,X平台的内容审核员团队规模竟已缩减了近五分之一。

分类: 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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